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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服务商合作协议
本协议由江西金利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利达”)与自主提供第三方平台供应商推广服务的您(以下简称“服务商”)自愿签订,旨在明确双方合作权力与义务,规范双方合作行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您应充分阅读、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尤其应重点关注免除或限制金利达责任、限制您权利、约定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您点击勾选“阅读并接受”、实际使用金利达平台服务的行为,即视为已完整阅读并接受本协议全部内容;如不同意,请您勿勾选、点击相关确认按钮或使用金利达任何相关服务。本协议条款由金利达根据业务发展需求适时更新,您如不同意更新后内容的,应立即停止提供服务及使用平台相关服务,否则视为您已接受更新后的协议,更新后的条款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中斜体、加下划线条款可能直接影响您的核心权益或涉及个人信息处理,请务必重点阅读、审慎确认。
特别声明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民事法律法规,若相关法律法规修订的,以修订后版本为准。
2.本协议性质为服务合作协议,双方确认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金利达不承担任何劳动法律法规项下用人单位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为您缴纳社保、执行考勤制度、支付劳动报酬等)。
3.您郑重承诺与金利达平台企业客户(含关联方)无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及其他劳动人事法律关系,且非其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及其核心管理人员等。若违反,金利达有权取消您的服务资格,上报相关国家机关,并保留追究您全部法律责任的权利,由此造成金利达损失的,您应全额赔偿。
第一条 定义
1、关联方:指金利达平台的供应商会员企业、采购商会员企业,以及与该会员企业存在控股、参股、实际控制等关联关系企业。
2、金利达平台:指金利达开发、运营的网络服务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官方网站、交易平台及其管理后台、移动端App及微信小程序等所有相关服务载体。
3、第三方服务商(您):又称“推手”,指同意并接受本协议及金利达平台发布的其他服务规则与制度,自愿成为平台合作从业人员,以自我雇佣、自我管理、自担成本、自负盈亏的方式,合法合规为平台供应商提供推广服务的自然人。
4、服务报酬:指您通过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推广服务,从平台处取得的收入,该收入已包含按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您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如有)。
第二条 服务合作内容
1、金利达基于平台供应商的实际推广需求,将本协议项下的供应商推广任务通过平台系统匹配给您。您根据自身资质、服务能力及意愿,自愿承接金利达平台供应商发布的推广服务任务,服务具体内容为:
1)为平台供应商合法合规开发、维护优质采购商会员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向潜在采购商如实介绍平台优势、交易流程、服务保障及相关规则;收集采购商首营资料、协助完成平台注册;解答采购商在平台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基础操作问题、交易流程疑问等。
2)通过合法合规的推广服务,促成采购商与平台供应商达成真实、合法、有效的在线交易,推动采购商常态化采购供应商商品。
2、金利达将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不时在平台发布与本协议项下服务相关的规则与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平台企业准入、平台商品管理规范、服务操作流程、服务质量规范、服务验收标准、服务结算标准等(以下统称为“服务规则”),您承诺严格遵守前述服务规则,保质保量提供服务。若您未遵守服务规则或未达标完成服务,金利达有权根据服务规则调整、扣除相应服务报酬,情节严重的,有权终止本协议。
3、若您与金利达在本协议签署前已存在事实合作关系,双方一致追认该事实合作并受本协议全部条款约束。
第三条 服务报酬的结算及支付
1、金利达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标准及您实际完成的有效服务成果,向您结算支付服务报酬。具体报酬金额按您撮合实现的实际订单交易额,结合您承接平台任务时约定的费率据实结算,该服务报酬已包含您为履行本协议服务所产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及依法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2、您未按本协议约定及服务规则提供达标服务的,金利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除相应服务报酬。您对报酬有异议的,需在收到报酬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协议第十条约定方式提出,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金利达将配合复核,最终以双方确认金额为准。因您服务质量问题导致金利达或平台供应商损失,需退还已付报酬的,您应无条件予以配合退还。
3、您完成推广服务并撮合采购商采购供应商平台商品后,金利达将在平台交易订单流程全部结束后,及时与平台供应商会员确认订单交易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并据此核算您的报酬。若订单存在异议(如采购商退货、交易纠纷未解决等),金利达有权暂停该订单报酬结算,待异议解决后,以平台供应商会员确认的结果处理;经确认属无效订单的,不予支付报酬。
4、金利达在收取供应商相关服务费用后,将在结算给您的服务报酬中,依法代扣代缴您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法定税费,剩余服务报酬将及时支付至您在平台备案留存的实名银行卡账户。
5、按现行国家税法及相关政策规定:
若您每月自多地/多平台(含金利达平台)取得的服务报酬合计超过人民币10万元,除个人所得税外,增值税及附加税等税费(如有)均由您全部承担。金利达支付报酬时,依法扣除个人所得税,并代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与缴纳。
若您一个自然年内自多地/多平台(含金利达平台)取得的服务报酬合计超过人民币500万元,本协议项下的合作自动终止,您应自行向税务机关清缴全部税费,双方自动解除协议,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金利达依据现行税收相关政策,按月为您正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期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由您自身负责办理,汇算补税或退税金额均由您全额承担。若您未完成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导致金利达被追责或补缴税款时,金利达有权采取一切合法方式向您追偿相关责任与损失。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服务商(您)的权力与义务
1、保证签署本协议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满足履行本协议约定服务所需的法定资格条件及平台制度规定的准入条件,不存在任何法律规定或约定的禁业情形;若您违反本保证,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给金利达造成损失的,您应全额赔偿。
2、保证您具备提供本协议项下推广服务所需的相关资质、能力及条件,若因您个人因素导致第三方损失的,由您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3、严格遵守平台服务规则及涉及“推手”的相关管理制度,对您提供服务的质量及成果承担全部责任;因您个人原因导致自身、金利达或第三方损害的,由您自行承担全部赔偿及法律责任。
4、授权金利达依据国家税法及相关规定,为您办理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申报、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的代办申报事宜;您有权在金利达平台查询您的服务报酬明细、税费核算方式及缴纳情况,并按本协议约定取得扣除税费后的服务报酬。
5、合作期间,您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传销、赌博、行贿索贿、洗钱、偷税漏税、非法集资、诈骗、危害国家安全等;若您违反的,金利达有权单方中止支付报酬、限制您的平台使用权限或终止本协议由此造成金利达损失的,您应全额赔偿;若涉及违法犯罪的,金利达将及时上报相关国家机关,配合调查处理。
6、保证您在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时,不违反任何与第三方签订的竞业禁止(限制)协议、保密协议,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若您违反导致金利达损失的,您应全额赔偿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赔偿金等)。
7、再次确认您与金利达无劳动关系或类似关系,您无需遵守金利达员工管理规章制度(如工作时间、考勤、绩效考核等);金利达无义务为您缴纳社保、公积金或支付任何与劳动关系相关的费用,您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劳动关系相关的任何权利或赔偿。
8、保证您向金利达提供的所有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信息、联系方式、实名收款账户等)真实、合法、有效;若相关信息变更的,您需及时通知金利达,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当国家机关对您相关信息进行调查时,您应积极配合,如实说明,不得阻挠、拒绝调查。
(二)金利达的权力与义务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保障您对个人信息的访问权、更正权、删除权、撤回同意权、可携带权和账户注销权等合法权益,并积极配合您行使前述权力。
2、按本协议约定及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在次月及时代扣代缴您的个人所得税、代办相关税费,扣除税费后向您支付税后收入。
3、有权对您的服务过程、服务质量进行合理监督、检查与指导,以保障推广服务的合规性和服务质量;对于不符合协议约定及服务规则的服务行为,有权要求您整改、暂停服务,情节严重的,有权终止本协议。
4、平台有义务确保及时、足额支付您的服务报酬。
5、平台推广任务由平台供应商发布,平台供应商有权根据其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及网络销售实际情况,对推广任务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减少、修改、终止推广任务内容、费率等),调整内容自平台向您推送之日起生效。您同意调整的,可继续提供服务;您不同意调整的,应立即停止提供服务,双方就已完成的有效服务成果进行结算,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为您提供必要的服务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平台操作指导、服务规则解读、常见问题解答等,协助您顺利完成推广服务任务。
第五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无法预见、无法控制、无法避免且难以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战争、计算机病毒大规模攻击、网络中断、电信服务终止等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事件。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完全履行协议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力配合对方办理相关后续事宜,减少双方损失。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义务的,均构成违约,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合理维权费用。
2、您提供的推广服务不符合本协议约定及平台服务规则的,应赔偿金利达因此遭受的全部实际损失,金利达有权在应付您的服务报酬中直接扣除相应赔偿金额,不足部分有权向您追偿。
3、协议约定应由您应承担的赔偿、违约金及其他相关费用,金利达有权在应付您的报酬中直接扣除,扣除后仍有不足的,您应在金利达通知的期限内补足。
4、若您存在虚假推广、撮合虚假交易、泄露平台信息等严重违约行为,金利达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没收您已产生但未支付的服务报酬,同时要求您赔偿全部损失,情节严重的,将上报相关国家机关处理。
第七条 个人信息保护
1、为完成您的平台实名认证、人脸识别身份核验、服务报酬支付及税费缴纳等相关事宜,您同意并授权金利达收集、留存、合法使用您以下信息: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及影像、人脸照片及动态面部识别特征、银行账号及其收款账户信息、电子邮箱、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平台账号、税费缴纳信息、服务记录及报酬明细。金利达仅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范围内使用您的个人信息,不得超出约定范围滥用。
2、您应妥善保管平台注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账户信息、身份凭证等),因您自身信息泄露或提供给他人使用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3、为顺利提供协议约定服务,您授权并同意金利达在合作范围内,向平台供应商等相关合作方共享您的必要个人信息(仅用于服务对接、成果确认等用途);您确认金利达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非法泄露、篡改、滥用您的个人信息。
4、金利达将采取与个人信息安全风险等级、信息性质匹配的技术和组织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加密、访问权限控制、安全审计等),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未经授权或法定事由(如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要求、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等),金利达不得向协议外第三方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5、合作终止后,金利达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妥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保存、删除、匿名化处理等),不再继续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 保密责任
1、双方均应对本协议内容及执行过程中获悉的对方法律信息、商业秘密、业务数据、技术信息等一切未公开信息承担严格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向协议外第三方披露、泄露、传播或使用该等保密信息。
2、以下情形不受本条保密义务限制:信息已通过合法渠道公开,且公开行为与双方无关;签署协议前通过合法渠道获悉该等保密信息,且该获悉行为不违反任何保密义务;应司法/行政机关等国家主管机关的要求,依法披露的相关保密信息(披露方应在披露前及时通知对方,除非法律禁止通知)。
3、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保密义务继续有效双方仍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保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或对方书面同意解除保密义务。若一方违反本条保密义务,泄露对方保密信息并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全额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
第九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协议引起的或与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金利达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其他约定条款。
第十条 通知
(一)有效联系方式
1、您应保持平台预留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联系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真实有效,若相关信息变更的,需及时更新。
2、金利达联系信息如下:
服务热线:400-880-1268
电子邮箱:service@123ypw.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渝东大道2951号
(二)通知的送达
1、金利达向您发送的通知,按以下方式送达:
1)电子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公告、短信、邮件、客服信息等):发送成功之日即视为送达。
2)纸质通知(包括但不限于挂号信、EMS、快递等):自您签收之日起即视为送达;因您提供地址不准确、未及时更新地址、拒绝签收等导致未实际接收的,自通知被退回之日视为送达。
2、您发送的通知,按以下方式送达:
1)电子通知(包括但不限于预留邮箱、平台消息、服务热线留言等):自发送成功之日起即视为送达;
2)纸质通知(包括但不限于挂号信、EMS、快递等):自金利达签收之日即视为送达;因金利达地址不准确、未及时更新地址、拒绝签收等导致通知未实际接收的,自通知被退回之日起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一)协议变更
金利达可根据业务优化、政策调整等需要,在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前提下更新、修改本协议条款,并通过平台公告或其他方式公布(平台内公布版本为最终有效版本)。您同意变更的,可继续提供服务或接受报酬支付;不同意的,应立即停止服务,并通过第十条约定方式通知金利达终止协议。
(二)协议终止
1、您违反本协议约定、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的,金利达有权自主判断违规情形严重程度,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采取限制或停止您的平台使用资格,暂停支付报酬等措施;情节严重的,通过第十条约定方式通知您终止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您承担。
2、您可随时终止本协议,但应完成已承接推广任务的收尾工作,双方就已完成的有效服务成果进行结算,结算完成后,本协议正式终止。
3、本协议约定的自动终止情形发生(如您年度服务报酬超过500万元),本协议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自动终止。
4、协议终止后,双方不再享有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不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但本协议中关于违约责任、保密责任、个人信息保护、争议解决等具有独立性的条款,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平台通知、弹窗内容),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协议采用电子文本形式签署,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认可的电子协议,协议的生效时间以金利达平台系统记录的您完成“阅读并接受”操作的时间为准。
3、本协议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双方均可从平台或系统下载和存档,电子文本与纸质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金利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方服务商(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